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判刑?
2023-08-30 14:28:51 来源:法问网
近几年,随着我国对于贪污受贿的官员重点打击,各路“老虎”纷纷落网,通过媒体透露的贪污数量之大令人咋舌,但是媒体并不会透露他们判刑情况。在律霸小编看来,大家对于“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怎么判刑?”这一问题很多人非常关心,那么,请随小编阅读下文。
一、贪污罪量刑标准
(资料图)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解释】本条是关于对贪污罪如何进行处罚的规定。
本条第一款规定了贪污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其中规定了四个量刑档次。处理贪污案件,贪污数额是量刑的主要依据,但同时也要考虑其他情节。根据本款规定,贪污数额虽在五千元以下,情节较重的,也应当定罪判刑。这里所说的“情节较重”,主要是指贪污的情节较严重,如贪污党、团费,贪污扶贫、救灾款,或者贪污后拒不退赃等。“情节较轻”,一般是指贪污的数额很小,系初犯,或者在案发前退赃,有悔改表现,社会危害性不大,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对于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本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通常是指因贪污犯罪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或者贪污后拒不退赃、销毁罪证、订立攻守同盟等等。本条第二款是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如何计算贪污数额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多次贪污未经处理,是指两次以上的贪污行为,以前既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也没有受过行政处理,追究其刑事责任时,应当累计计算贪污数额。
二、贪污罪情节认定标准
1、较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同时具有以下情节,
(1)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2)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3)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4)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5)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6)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10000元以上不满30000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多次索贿的;
(2)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3)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2、严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0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受贿数额在100000元以上不满2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
3、特别严重情节:
贪污数额在1500000元以上不满30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受贿数额在1500000元以上不满3000000元,具有上述规定的三种情形之一的。
所以,贪污罪数额特别巨大通常情况下的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且要没收其财产,但是,如果情节比较严重,会判处死刑。至于如何判定情节是否严重,可以参照上文的描述。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普及的法律知识,若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在线咨询律霸专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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