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钱不还的材料有哪些证据
2023-08-11 10:18:53 来源:问法
一、起诉欠钱不还的材料有哪些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二、没有约定逾期利息怎么算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没有约定逾期利息的,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法律快车提醒您,所谓逾期利息是指给付金钱义务人因迟延履行而应给付债权人一定数额的金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第29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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