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保护升级!“检察蓝”助力湿地型生态自然保护公益诉讼实践基地建立
2023-07-11 11:30:56 来源:河源政法
【资料图】
枫树坝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模式再升级。为贯彻省委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部署,落实“河检护源”生态检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近日,河源市龙川县检察院与龙川枫树坝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举行湿地型生态自然保护公益诉讼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并签订《强枫树坝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枫树坝自然保护区联动协作,共同为枫树坝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出谋划策,为绿美河源生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美丽青龙湖
枫树坝自然保护区处在东江上游,贯穿龙川县车田、贝岭、岩镇、赤光、黎咀等镇,地域广阔,流域沿线居民较多,属全开放式的自然保护区,保护难度大。2018年,龙川县检察院发现枫树坝自然保护区内存在大量网箱养殖现象,非法侵占面积巨大,妨碍库区行洪,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持续的侵害。针对此问题,龙川县检察院依法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了拆除网箱养鱼设施、限期治理等问题的检察建议,得到回复和采纳。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立即开展整治行动,集合260多人联合执法,对库区非法生产经营设施进行集中整治和清拆,龙川县检察院派员现场监督,网箱清拆面积达16.45万平方米,取得显著效果。该案于2018年3月16日入选全省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非法养殖网箱清拆过程中
枫树坝省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型生态自然保护公益诉讼实践基地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枫树坝自然保护区联动协作,为保护区生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提示,如发现有盗伐、折损毁坏库区古树名木和珍稀植物,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捕捞水生动物,非法网箱养殖污染水质等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行为,请及时拍摄照片、视频,留存相关资料,并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者通过河源检察公益诉讼“随手拍”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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