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鄱阳湖畔响起法槌声
2023-06-05 12:37:57 来源:新法治报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响,鄱阳湖畔——鄱阳县莲湖乡龙口村江豚保护法治广场上,一场特别的庭审开始了。5月31日上午,在“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鄱阳县人民法院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鄱阳湖边巡回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槌铿锵
朱某水、朱某辉、郭某日3人,是鄱阳湖莲湖岛上的居民。2022年8月初,3人发现莲湖乡鄱阳湖区有大量湿地裸露。于是,3人商议在湿地内播种稻谷创收,遂购进4560斤稻谷种子。为了防止水稻病虫害,他们购买了3280元农药与这些稻谷种子掺拌,随后将这些稻谷种子播撒在湿地内。
2022年8月19日上午,3人发现播种稻谷种子的湿地附近有大量“野鸭”死亡。在捡拾“野鸭”过程中,朱某水等3人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水、朱某辉、郭某日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捕方法,造成野生动物被毒杀,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考虑3名被告人初衷是为了种稻谷,其没有毒杀野生动物的直接故意,只是已预见到湿地周边的野生动物会啄食稻谷而中毒的后果,仍放任这一后果的发生,其行为属间接故意,故相比较直接毒杀野生动物而言,其犯罪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案件承办法官李亚军表示。
随着法槌声落,法庭当庭宣判,3名被告人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共同赔偿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修复费用71250元;并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3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表示愿意积极主动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
当庭普法
“我们龙口村是一个渔村,这里有江豚、有白鹤,有很多国家级和省级的保护动物。今天的案子,其实就是我们身边的案子,被告人也是我们身边的人。今天很多人,包括我,都是主动到这里来听审判。只有知法懂法,我们才能不犯法。”龙口村党支部书记李昌青在听完庭审后说道。
当日,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江豚保护法治广场上,竖起国徽,拉起横幅,“架桌”当庭给群众普法。庭审采用“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模式,鄱阳法院院长曹敏担任合议庭审判长,鄱阳检察院检察长朱明星作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了保证阳光审判,法庭特别邀请了鄱阳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当地镇村干部及近百名群众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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