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赔偿金怎么办?|当前关注
2023-03-31 08:17:20 来源:法问网
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公司需要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公司需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对员工作出赔偿才行。一般这个赔偿金都是根据员工在该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计算的。但有些时候公司却不给赔偿金,那遇到公司不给赔偿金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公司不给赔偿金怎么办
【资料图】
关于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怎么办的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0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没有继续沿袭之前的规定,针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做了新的规定,即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根据新法的规定,劳动者无法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主张赔偿金,必须通过劳动监察程序主张权利。
二、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金包括以下5中情形: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违规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超过的期限以试用期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赔偿金)。
4、下列情况企业要限期补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应按大于50%,小于100%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5、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企业在正常情况下给个人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年限不封顶,高薪者另外。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看完了上文的介绍之后,相信大家已经清楚遇到公司不给赔偿金怎么办了吧。这个时候,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相关部门会责令单位尽快支付赔偿金。要是单位逾期还不支付的话,甚至还会对单位加以罚款。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上文中也作出了总结,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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